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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忠告:无论她(他)怎么对你,你都不能伤害她、她有她得难!

每一次恋爱都要向第一次一样,保持激情,如果不合适想分手来这看个小故事。

沐目忠诚后花园 沐目忠诚 2020-12-01 605 次浏览 0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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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考虑自己的当下,你有没有想过,喜欢其实会变的

       


      晚上突然想吃泡面,特别想,外面其实很冷,但是就是想,我穿着睡衣飞奔下楼买了一大包泡面回来。

      煮了两包,吃撑了,想吐……

      然后盯着桌子上剩下的三包越看越恶心,气得我直接扔进了垃圾桶里。


      我:去你的,再也不想吃了。

      一个星期后的傍晚,我又饿了,我想吃泡面,特别想!!!我去到楼下便利店,突然泡面开口了。


      泡面:你为什么要带我走,你并不是真的喜欢我。


      我:我现在超喜欢的!我的眼里只有你!


      泡面:我垃圾场的朋友告诉我,你曾经厌恶我们,现在又何必笑着说你喜欢我。


      我:不,我的爱是真的,不爱也是真的,对不起我就是这么善变。


      泡面:你不是善变,你是傻,只考虑自己的当下,你有没有想过,你其实会变的,可我不喜欢你这么忽冷忽热地对我,你伤害了我。


      我: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你,你觉得我喜欢你吗?


      泡面:至少现在我是喜欢你的,你也是喜欢我的。我们可以尝试在一起,当然请你不要爱我爱到你想吐,也不要在你不需要我的时候恶心我,毕竟,我们曾经相爱过,未来在你饿的时候或许还会爱下去。人生不就是图个陪伴,一个人单身当然爽,可未来很多事情你一个人扛着太累了,你不希望有个如我一般的人一直陪伴在你身边吗?我愿意给你属于自己的空间和时间,也希望你不要让我赌输。


      看完你觉得可以考虑那就再考虑一下,如果确实是各方面不合适,我建议早点断,对大家都好。




      每个人一生中会喜欢上很多,但不是每个喜欢的人都适合在一起,

      在最初人们都被感情席卷了头脑,一切都是新鲜的,两个月足够让人冷静下来思考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另一半?

      你可能喜欢一个人,他活泼有魅力,还喜欢一个人,他儒雅有风度,这两个人你都喜欢,

      但是真的论男朋友,你喜欢哪种呢?你喜欢周末带你爬山的阳光大男孩?还是周末带你泡书店喝咖啡的文艺男青年?

      你并没有和谁绑定,也没有欠谁什么,如果他并不符合你的择偶标准,那请大胆追求你喜欢的人吧,没什么好对不起的。


      不过,如果你真的很困扰,我觉得你们可以交流一下,我是说和你的男朋友,沟通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你可以告诉他你的想法,毕竟,如果不是你的菜,也留不住你。



      再补几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搞对象?

      高中,为了一起鼓励一起学习?

      大学,为了享受一起逛游乐场一起看电影?

      三十岁,为了生孩子为了父母或者仅仅是为了让自己在这个世界走的不那么孤独?

      每个时期我们恋爱图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我觉得很正常。

      单身比恋爱爽,这也是对的,因为单身你在做自己,恋爱是你在磨合另一个人,哪个更符合你心意?

      但是两个人也是有好处的,有本书叫《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可以看看,虽然可能有那么一点点夸张,但看完确实让人想恋爱。再比如你看到自己喜欢的小说,会希望有个如男主一般的人出现在生命里。

      一个人很爽,两个人也可以很爽啊。可以买第二份半价啊,可以一起逛街一起打游戏一起做饭啊,可以屯粮可以逛游乐场可以旅游。

      我觉得题主应该还小,因为你的恋爱什么都没有涉及,只提到了你喜欢不喜欢,那大胆假设一下是大学,你完全可以分手咩,再找一个人,再涂一次新鲜感,反正长大的事情长大再说,你没有那么多现实的负担,就图一个新鲜感,没有问题的,也没有多少代价。有些搞对象为了对方的钱,你父母一个月挣5000,给你1000的零花钱,你谈的对象父母一个月挣10万,每个月你对象撒撒手就是好几万的零花钱都花给你,这是一种诱惑,有的人就这么选择,这也没有错。相比他们你还是一个更注重感情的人,没有永远的新鲜感,你再谈一个或许还是两个月之后会腻掉,又或许下一个人你们可以相爱一辈子。可以研究一下‘经营’的意思,因为我担心你会慢慢的厌倦,厌倦去重新认识一个人,厌倦每一段从激情到平淡的感情,我不希望我们女孩子因为厌倦,选择不再开始。

      未来的路你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建议是我提给你的,但还是要靠你的选择,毕竟感情这东西,真真是如人饮水。



      最后讲个故事作为教训吧:

      我和他谈对象之前已经谈过很多次了,什么充满爱意的小纸条,什么文艺矫情的话,什么逛游乐场看电影都腻了,我也没有对他很有信心,因为我知道自己三分钟热度。

      有一天,突然文艺病发作,拿出一张明信片腻腻歪歪写一些情话,写完又觉得自己无聊,像小孩子一样,便把明信片随手扔在了桌子上。

      又过了几天,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发现他正坐在我的座位上等我,手里拿着我那个写着情话的明信片,眼睛好像在放光。

      他:这是写给我的吗?(兴奋)

      我 :啊,随手写的

      他:干嘛不送给我嘛(撒娇)

      我:害,觉得挺无聊的,就没送

      他:怎么会,我超喜欢的!(眼睛放光地对着明信片看来看去,好像在看一个很珍贵的礼物)

      当时看着他的表现,突然鼻子有点酸。

      原来对我来说已经玩腻了的东西,对他来说还很新鲜。可是我已经不是那个时候的我了。

      理论上要把每一次恋爱都当做第一次恋爱,可我发现自己做不到。

      我抱着他哭了起来,他一脸疑惑的问,“怎么哭了?我明白了,你很爱很爱我,但是你不好意思表达对不对?别哭啦!”

      不是,我不是因为这个才哭的。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只能说我不够冷漠去面对所有的真心。

      这次,不要再分手了,我厌倦了。

      (ps.现实真正的情况多种多样,以上均为第一人称小故事,可能有夸张、修饰、比喻,目的是说明一些我想表达的东西,可随意评价但莫进行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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